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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登摔倒后未得到有利判罚

哈登摔倒后未得到有利判罚那么为什么汤普森的这次犯规裁判没有给3+1,而只是给了火箭一个前场球呢?由于这两项法则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时间,角度,空间限制,因此进行判断的主体是球场上的裁判。换而言之,这两条法则在限制球员造犯规的同时,也给了裁判非常巨大的权力。比如在东部决赛第四场中,凯尔特人的莫里斯在第三节比赛中投中三分后在空中和乐福接触,两人双双倒地。

莫里斯不仅仅没有获得3+1的机会,而且还被吹了进攻犯规,这就是米勒法则在比赛中的实际应用。看起来有法可循,但是莫里斯究竟是故意伸出腿还是投篮的连贯动作,谁也说不好。所以这次三分究竟是3+1还是进攻犯规,也就是在裁判的一念之间。说回到今天的比赛,汤普森的那次犯规,在哈登做出投篮动作之后,汤普森的手依然在哈登的手臂上。但是当汤普森的手放在哈登手臂上的时候究竟是已经投篮的连贯动作,还是一个往上举的假动作,也完全依靠裁判自己的吹罚。简单来说:裁判的主观判断改变了比赛的进程。也难怪在今天的西决结束后不少人都在说,勇士的确强,但是真正激活勇士的不是库里,不是科尔,不是杜兰特,而是今天的裁判。这还要从本赛季之前联盟公布的一条规则开始。

新规则规定,球员在身体接触过程中向上挥舞手臂将不再视作投篮犯规,当身体接触发生时,持球球员必须有向上的投篮动作。新规则的出台,矛头直指哈登这一类球员,而且在进行视频示例的时候也用了对哈登的犯规来进行示例,因此该规则被称为“哈登法则”。在这条法则的作用下,联盟几位造犯规高手的场均罚球次数大幅度减少,以哈登为例,本赛季季后赛哈登场均获得罚球次数是7.8次,上赛季是10.5次,减少的数量和哈登法则本赛季的推行有着相当直接的关系。除此之外,NBA关于三分球的投篮还有另外一条法则,和哈登法则一样不利于进攻方。在2012-2013赛季前,联盟制定一条规则,如果球员投篮时故意伸出腿,碰到防守球员,这样不仅仅不会被吹对手投篮犯规,而会被吹罚进攻犯规。

由于前步行者巨星雷吉-米勒非常擅长使用这样的招数,因此这条规则也被成为雷吉-米勒法则。双方的第三节比赛进行到剩下9分31秒时,哈登在三分弧顶右侧45度角附近运球后突然干拔三分。猝不及防的防守者克莱-汤普森当时还有一只手挂在哈登的左臂上,裁判哨声响起,哈登投出的三分飞进篮筐。不少人都认为这是一个3+1的球,而一旦这个球被吹罚3+1,凭借哈登的罚球技术,当时56比47领先的火箭,很有可能以60比47领先13分,这对于勇士球员的心理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当火箭球迷看到裁判在边上不断的重复做着投篮无效,进球无效的手势时,一首凉凉在心里响起。2017-18赛季开始前,NBA推出新规则,专门针对擅长故意制造犯规的球员。

这不仅不是一个3+1,就连投篮犯规都不算,火箭只获得一个前场球而已。就是从这个球开始,勇士打出一波17比5的小高潮,场上比分变成64比61,勇士反超3分。可以说,这次判罚,成为了这场比赛的关键节点。不管是哈登法则还是米勒法则,从根本上来看都减少了进攻球员投篮时故意制造对手投篮犯规的机会,本来这对于净化NBA风气是一件好事,但是弊端也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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